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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乡”、“全国食品工业优秀园区”、“全国食品工业示范基地”雕塑效果图及相关说明
来源:http://www.gjjksp.com/news579012.html发布时间:2013-10-10 00:00:00
关于全国食品行业统一
“中国之乡”标志性雕塑的相关说明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家正部级行业管理机构,协会会长由全国人大财经委上届主任石秀诗同志担任。根据《国家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我会将重新确认过去农业部等其他单位批准授予的“中国之乡”。全国雕塑工作目前正在全面启动并实施,为了加快推进该项工作,特将相关情况作以下详细说明。
一、填写“中国之乡标志性雕塑”使用申请表。
二、我会对符合标准的市、县、区以文件传真方式确认。
三、雕塑结构说明:
1、雕塑结构基座、尺寸为宽1.2米,高2米,四面正方形,基座材质为钢筋混泥土结构和深红色粙面瓷砖。基座顶部平放固定一块尺寸为0.7米×0.7米,厚度为2厘米的钢板,此项工作由地方政府选址完成。
专用标志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统一格式,由业内著名书法家题写铭文,交与当地政府刊刻和加贴所有基座瓷砖。
2、上半部分由地球雕塑和寓意为“ 产业欣欣向荣”的抽象结构组成,由304型不锈钢材质构成,高度为4米,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花卉食品专业委员会监督会同成都翰逸神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共同完成。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1、雕塑每座根据尺寸大小来确定收费标准,由外观专利费、标识使用费、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以及三年质保服务费构成,按本说明分开进行支付。
2、费用采取先支付后制作的方式进行。(在确认收到费用后,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0天。地方政府基座应在30天内完成,如基座完成时间延期,不能保证60天完工,责任由地方负责。)。
五、建议
1、建议根据城市大小,可安排多点安放,数量不限,经费不变。调整尺寸另增加制作费用。
2、建议地方县、市、区食品行业其他“中国之乡”同时可刊刻在雕塑座基上,是德政功勋昭示于当今、遗存于后世、凯歌于百代的城市美化实用艺术品。
3、项目建成后,建议邀请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领导和省、市相关领导参加落成典礼。
六、后续工作:
1、雕塑完成后,我会将在人民网、新华网、经济网等国家级主流媒体予以公示与宣传,将产业发展情况以简报方式报地方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相关部委,以获得社会各界认知与支持。
2、若有质量问题,全程跟踪无条件解决。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花卉食品专业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洋桥70号中国肉研中心国际培训楼
联系电话:010-87208013(秘书处) 传真:010-67221597
网址:www.gjjksp.com(国家健康食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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